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举一反三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是法人的,合伙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如果该合伙人年末亏损,则合伙人应以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 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缴纳所得税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 B: 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该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 C: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D: 合伙企业合伙人一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B: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C: 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D: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税后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