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后,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举一反三
-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后,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A: 出纳员 B: 会计机构负责人 C: 单位负责人 D: 经办会计人员
- 从外单位取得但遗失的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则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 企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且无法取得证明的,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
- 企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且无法取得证明的,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 A: 正确 B: 错误
-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当()。 A: 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的凭证代作为原始凭证 B: 取得原单位凭证的复印件(未重新盖章)代作为原始凭证 C: 根据遗失凭证的详细情况填制的记账凭证代作为原始凭证 D: 根据遗失人自制的情况说明代作为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