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筋锚固后的外露部分宜采用()。外露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后张法预应力筋外露长度不宜小于预应力筋直径的()倍,且不宜小于()mm。
举一反三
- 预应力筋锚固后的外露部分宜采用机械切割,外露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标规定要求(后张法预应力筋外露长度≮预应力筋直径的()倍且≮()mm)。 A: 1.0;20 B: 1.0;30 C: 1.5;20 D: 1.5;30
- 当设计无规定时,后张法预应力钢筋外露长度不宜小于预应力钢筋直径的()倍,且不宜小于()。
- 预应力筋锚固后的外露长度,不宜小于 mm。
- 预应力分项工程中,后张法预应力筋锚固后的外露部分宜采用机械方法切割,其外露长度不宜小于预应力筋直径的()倍,且不宜小于30mm。 A: 1倍 B: 1.5倍 C: 2倍 D: 3倍
- 后张法预应力筋锚固部分宜采用机械方法切割,其外露长度不宜小于() A: 预应力筋直径的1.5倍 B: 30mm C: 预应力筋直径的1.5倍且不宜小于30mm D: 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