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7
    拟异地任职人员经离任稽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任职:
    A: 所在信用社在其任职期内连续三年存款增长降幅超过30%或连续两年存款负增长的;
    B: 所在信用社在其任职期内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不良贷款不降反增的;
    C: 所在信用社在其任职期内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增亏或减盈幅度超过30%的;
    D: 本人任职期间两次以上(含)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