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实行按月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举一反三
-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下列( )所得时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A: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 工资薪金所得 C: 稿酬所得 D: 劳务报酬所得
-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所得时,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A: 工资、薪金所得 B: 劳务报酬所得 C: 稿酬所得 D: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
- 从2019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实行()方法。 A: 按年预扣预缴 B: 按季度预扣预缴 C: 按月预扣预缴 D: 按月如实缴纳个人所得税
-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成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