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十年期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范某指定杜某为受益人。此后两人离婚,且范某未变更受益人。保险期限内,范某因车祸意外死亡。则保险人的正确理赔意见是
举一反三
- 熊某为其妻肖某投保了一份十年期的两全保险,肖某指定刘某为受益人。在保险期限内,肖某因车祸意外死亡。则有
- 2017年11月,徐某经保险代理人介绍,为妻子唐某投保了十年期的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受益人一栏填写的是丈夫徐某,次年两人离婚。2019年3月,唐某由于车祸身亡。保险合同有效,保险公司应给付保险金。
- 张某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5年,张某为受益人。半年后张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王某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若:张某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5年,张某为受益人。半年后张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王某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若:2011年5月,王某参加了单位为职工投保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投保当时,王某尚为单身并与其母亲一起生活。2011年年底,王某结婚并组织了自己的家庭。2012年4月王某在工作时间发生工伤事故死亡,婆媳二人分别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经过调查,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的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应当给付保险金,但是,被保险人的保单中“身故受益人”一栏只写有“法定”两字。 A: 保险利益是否存在 B: 保险合同是否具备有效合同要件 C: 保险合同是否应对某项损失履行赔偿责任 D: 保险赔款是否超过保险价值
- 张某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5年,张某为受益人.半年后张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王某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若:王某生前欠其好友刘某2万元,因此刘某要求从保险金中支取2万元,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 张某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5年,张某为受益人.半年后张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王某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若:王某的父母提出,张某已与王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