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的市场法中,可比实例在自身状况下的价格乘以()等于可比实例在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格。[2014年真题]
A: 房地产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 房地产市场状况调整系数
C: 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D: 房地产价格变动率
A: 房地产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 房地产市场状况调整系数
C: 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D: 房地产价格变动率
举一反三
- 市场法估价在经过()之后,可将可比实例在其自身状况下的价格变成了在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A: 房地产状况调整 B: 交易情况修正 C: 选取可比实例 D: 市场状况调整
- 在运用市场法进行房地产估价时,可通过(),把可比实例在自身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在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格。 A: 建立可比基准 B: 交易情况修正 C: 房地产状况调整 D: 市场状况调整
- 间接比较的判定,某可比实例的房地产状况劣于标准房地产状况,价格低2%;而估价对象的房地产状况优于标准房地产状况,价格高5%。若改为直接比较判定,将出现()的情形。 A: 估价对象的房地产状况优于可比实例的房地产状况,价格高6% B: 可比实例的房地产状况劣于估价对象的房地产状况,价格低6% C: 可比实例价格的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为1.071 D: 可比实例价格的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为0.933
- 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是将在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可比实例在其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 比较法估价中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是把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的自身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在价值时点的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格。()[2016年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