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7
    对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A: 30%
    B: 15%
    C: 14%
    D: 2.5%
  • A

    内容

    • 0

      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A: 15% B: 20% C: 25% D: 30%

    • 1

      下列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有( )。 A: 医药制造 B: 饮料制造 C: 化妆品制造 D: 化妆品销售

    • 2

      下列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是()。 A: 化妆品制造 B: 医药制造 C: 饮料制造 D: 洗涤品制造

    • 3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A: A5% B: B15% C: C5‰ D: D15‰

    • 4

      对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准予扣除的标准是( )。 A: 不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12%时,准予扣除 B: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C: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D: 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30%的部分,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