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08年5月借给乙人民币2万元,但是甲因为与乙是好朋友就没要乙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乙仍然不向甲偿还该借款。甲欲起诉乙,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甲非常愤恨,于是在乙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乙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甲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2009年2月,甲提起诉讼,请求乙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乙承认自己于2008年5月向甲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乙的承认作出甲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举一反三
- 乙欠甲1万元人民币,到期仍不归还,甲得知乙对丙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则下列各种行为正确的是( ) A: 甲直接向丙索要其欠乙的2万元 B: 甲代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丙偿还2万元欠款 C: 甲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乙1万元 D: 甲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向自己偿还1万元
- 乙欠甲2万元,到期仍不归还,甲得知乙对丙享有4万元的到期债权。则______。 A: 甲有权直接向丙索要其欠乙的2万元欠款 B: 甲代乙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2万元欠款 C: 甲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欠乙的2万元欠款 D: 甲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向自己偿还2万元欠款
- 乙欠甲1万元人民币,到期仍不归还,甲得知乙对丙享有2万元债权,则甲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欠乙的1万元。
- 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12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盖有乙的印章、指纹的借据及附件,后法院判决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经乙申诉后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甲的行为属于()。 A: 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 B: 诈骗罪 C: 合同诈骗罪 D: 票据诈骗罪
- 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12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盖有乙的印章、指纹的借据及附件,后法院判决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经乙申诉后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 A: 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 B: 诈骗罪 C: 合同诈骗罪 D: 票据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