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事故照明的装置,应由单独电源供电,以提高供电的可靠性,事故照明线路上允许接临时线或其他线路。
举一反三
- 事故照明作为正常照明使用时应有()。 A: 独立供电电源 B: 独立供电线路 C: 单独控制开关 D: 单独敷设回路
- 正常照明电源应设单独线路或专用变压器进行供电。
- 对于供继续工作用的事故照明应接于与正常照明不同的电源,即另一个独立电源的供电线路上,或由与正常照明电源不同的( )线路供电的变压器低压侧、自备快速启动发电机及蓄电池组供电。 A: 4~6kV B: 6~10kV C: 8~10kV D: 10~20kV
- 主厂房交流事故照明电源引自(),正常运行时由()供电,事故时由()供电。
- 下列关于照明供电方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当电力线路中电压波动影响照明质量时,照明负荷可以采用单独电压器供电 B: 一般工作场所的照明负荷可与动力负荷共用变压器 C: 重要场所照明要求为两个独立电源供电,也可使用两台不独立的变压器进行供电 D: 事故照明由独立备用电源供电,区别于正常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