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2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举一反三
- 《安全生产法》第72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A: 及时保护 B: 立即赶到 C: 立即封闭 D: 及时处理
-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A: 立即 B: 1小时内 C: 2小时内 D: 3小时内
-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p>() A: 立即 B: 1小时内 C: 2小时内 D: 3小时内
-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B: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C: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D: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需要向当地公安、工会部门报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