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可以由占份额()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共同申请,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三分之二
D: 四分之三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三分之二
D: 四分之三
举一反三
- 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应当经占份额()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二 C: 四分之三 D: 五分之四
-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以上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A: 三分之二 B: 二分之一 C: 全体 D: 五分之四
- 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三分之二
-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A: 三分之一 B: 三分之二 C: 二分之一 D: 四分之三
-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A: 三分之一以上 B: 三分之二以上 C: 二分之一以上 D: 四分之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