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12)规定地震灾害的分类中,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