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MOOC:类Circle有一个无参构造函数,还有一个接收一个参数的构造函数,那么下面匿名对象相关的代码中,哪些是正确的?
举一反三
- 用构造函数完成类类型的转换,类内至少定义一个( )的构造函数。 A: 只带一个参 B: 可带任意个参数 C: 无参数 D: 只带两个参数
- 一个类中一个无参数构造函数和一个全部都是默认参数的构造函数共存是否存在二义性( ) A: 存在 B: 不存在 C: 无法确定 D: 视构造函数的参数来确定
- 下列哪些叙述是正确的?(多选) A: 匿名类没有构造方法。 B: 匿名类只一个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编译器会给匿名类一个名字和构造方法)。 C: 匿名类一定是final类。<br> <br>匿名类一定是内部类。
- C#提供一个默认的无参构造函数,当我实现了另外一个有一个参数的构造函数时,还想保留这个无参数的构造函数。这样我应该写()构造函数。
- 假设A为一个类,并且有声明语句A a1, a2=a1;那么关于该语句执行描述错误的是 A: 执行类A的无参构造函数构造对象a1 B: 执行类A的全部参数都默认的构造函数构造对象a1 C: 执行类A的无参构造函数构造对象a2,并被赋值为a1 D: 执行类A的拷贝构造函数构造对象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