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关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说法为:必须在合同中有此约定,才可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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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天内仍未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A: 7 B: 14 C: 28 D: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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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工程价款结算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应予支持 B: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C: 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D: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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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 )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按双方约定进行竣工结算。 A: 14天 B: 7天 C: 30天 D: 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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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规定中说法错误的是()。 A: 发包人收到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结算文件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B: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C: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D: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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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编制完成竣工结算文件,且应在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