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起始时间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限届满的,公示网站应当撤下相关信息,不再对外公示,并不再作为失信惩戒依据。( )
举一反三
- 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5年的,应(),但不再公示。
- 行政处罚信息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在信用门户网站的一般公示期限为一年,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 A: 1年 B: 2年 C: 3年D
- “信用中国”网站,对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将按最长公示期限()年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A: 2 B: 3 C: 4 D: 5
- 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期限为()年。在公示期间,企业认真整改到位,经企业申请,履行公示职责的政府统计机构核实后,可以从公示网站提前移除失信企业倍息,但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月。企业整改不到位,公示期限延长至()年。
-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最长公示期限为()。 A: 三个月;六个月 B: 六个月;一年 C: 三个月;一年 D: 六个月;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