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具哪些情形时,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举一反三
- 发包人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发包人发生以下情形,且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
- 根据《民法典》,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A: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B: 发包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 C: 发包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D: 发包人超过合同范围提出技术变更的
- 发包人提供的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A: 主要建筑材料 B: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C: 工期 D: 施工图纸
- 【2015-100一级建造师】下列情形中,发包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 A: 承包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B: 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C: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的 D: 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的 E: 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违法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