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List集合中的元素,使用(remove())方法。
举一反三
- 集合中remove()方法的作用() A: 删除集合中指定的元素 B: 清空集合 C: 添加元素 D: 修改元素
- List集合删除一个元素的方法是 。
- 删除单个列表元素的三个方法是 A: 使用del list[index] 方法删除指定列表元素 B: 使用pop()方法删除指定元素并获得该元素的值 C: 使用remove()方法删除指定元素值的元素,适用于不清楚元素索引但知道元素值的情况 D: 使用clear()清空列表
- 下列方法中,不能用于删除Collection集合中元素的是() A: clear() B: removeAll() C: remove() D: isEmpty()
- 下列方法中,可以用于删除Collection集合中元素的是 A: isEmpty( ) B: size( ) C: remove( ) D: getFir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