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1-03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A: 应纳税所得额30%
    B: 应纳税额30%
    C: 应纳税所得额12%
    D: 会计利润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