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可调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则超过部分的价格应予调整
举一反三
-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
- 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 A: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B: 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C: 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D: 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E: 不可抗力造成的承包人施工机械损坏和人员伤亡
-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时,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的,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 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A: 5% B: 10% C: 3% D: 8%
- 暂估价清单包括( )。 A: 计日工 B: 总承包服务费 C: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D: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E: 专业工程暂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