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1-03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旅客列车晚点运行组织及处置办法]的通知》(铁调[2019]6号)规定,每旬终到晚点()的列车,为惯性晚点列车。
    A: 2小时以上超过3次
    B: 2小时以上超过4次
    C: 3小时以上超过3次
    D: 3小时以上超过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