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但设计到遗产继承,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举一反三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但涉及到遗产继承,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 【判断题】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 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时,胎儿可分得遗产,但出生时是死体的除外胎儿() A: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 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C: 是民事权利主体 D: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 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C: 自然人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 D: 自然人的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效力不同 E: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就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 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B: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C: 涉及遗产继承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D: 自然人死亡时,其权利能力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