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令用于子程序调用,执行子程序的程序内容。
A: CALL
B: IF
C: DO
D: JR
A: CALL
B: IF
C: DO
D: JR
举一反三
- 子程序调用指令(CALL SCR_n)编写在主调程序中,子程序返回指令(CRET)编写在子程序中。
- 子程序调用指令将程序控制权交给子程序SBR_N,此后一直扫描执行子程序,直到条件满足,子程序条件返回指令被执行,程序控制权才回到子程序调用指令的下一条指令。 ( )
- CALL 调用指令,能够调用其它程序作为子程序,且调用的程序必须在( ) 中。 A: 编写程序的项目 B: 其他程序的项目 C: 其他项目的子程序 D: 主程序
- 某ARM汇编语言程序要调用子程序,子程序名为MySubrutine,则调用该子程序的指令为(),子程序返回调用程序的指令为()。
- 子程序执行到M99指令时,子程序结束,返回到( )。 A: 主程序的起点 B: 子程序的起点 C: 调用程序段后面的一个程序段 D: 调用程序段前面的一个程序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