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版的《语文课程标准》将语文课程的性质界定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 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举一反三
-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强调语文课程是一门 A: 实践性课程 B: 实用性课程 C: 基础性课程 D: 综合性课程
- 2011版的《语文课程标准》将语文课程的性质界定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 )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A: 语言文字运用 B: 写作和交际 C: 传统文化知识 D: 文学知识
- 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在《实验稿》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了语文课程的性质,提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课程。" A: 工具性 B: 综合性 C: 实践性 D: 人文性
- 修订过的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课程性质”的准确表述是______ A: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B: 语文课程是培养语言素养的课程 C: 语文课程是教学生如何运用语言文字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想法的课程 D: 语文课程是通过语言文字知识的培养,提高学生对语言文字的驾驭能力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