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8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 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8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 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A: 1040
    B: 1160
    C: 1170
    D: 1260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