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 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8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 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A: 1040
B: 1160
C: 1170
D: 1260
A: 1040
B: 1160
C: 1170
D: 1260
举一反三
- 中国大学MOOC: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11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1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余额为 万元。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21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十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1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A: 1040万元 B: 1130万元 C: 1150万元 D: 1230万元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x18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 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x18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 A: 1040万元 B: 1130万元 C: 1150万元 D: 1230万元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x18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x18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 A: 1 040万元 B: 1 130万元 C: 1 150万元 D: 1 230万元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8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4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08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A: 2250 B: 2330 C: 2350 D: 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