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2010年修订)规定,高级士官分为上士、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军士长。( )
举一反三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2010年修订)规定,高级士官分为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军士长。( )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88年)规定,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士官、军士、军士长、兵。( )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3年修订)规定,军士长称谓分别为( )。 A: 一级军士长 B: 二级军士长 C: 三级军士长 D: 四级军士长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3年修订)规定,军士长称谓分别为一级军士长、( )。 A: 二级军士长 B: 三级军士长 C: 四级军士长 D: 五级军士长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2010年修订)规定,中级士官分为下士、中士、上士、三级军士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