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造成损失的多种原因连续发生,且各个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中断的情况下,则造成损失的近因为
A: 最后发生的原因
B: 最先发生的原因
C: 中间发生的原因
D: 无法确定
A: 最后发生的原因
B: 最先发生的原因
C: 中间发生的原因
D: 无法确定
举一反三
- 当损失的原因有两个以上,且各个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中断的情况下,其()为近因。 A: 最先发生并造成最重要损失的原因 B: 最后发送并造成重要损失的原因 C: 最后发生并造成一连串损失的原因 D: 最先发生并造成一连串损失的原因
- 多种原因连续发生,且连续发生的各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中断,则近因应该是( ) A: 最后发生的原因 B: 最先发生的原因 C: 中间发生的原因 D: 不确定
- 当损失的原因有两个以上,且各个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中断的情况下,其最先发生并造成一连串损失的原因即为近因。
- 从近因的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来看,主要包括下列几种情况:() A: 损失由单一原因造成 B: 损失由多种原因造成,且这些原因几乎同时发生 C: 损失由若干个连续发生的原因造成,且各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中断 D: 损失由间断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
- 根据近因原则的判定方法,如果损失是由若干个连续发生的原因造成,且各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中断,则近因是() A: 引起损失发生的第一个原因 B: 引起损失发生的最后一个原因 C: 引起损失发生的若干个原因 D: 引起损失发生的独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