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该企业已事先向广州海关申办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那么该货物向广州海关申报进口时,报关单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栏应填报为:
A: 合资合作设备,中外合资
B: 合资合作设备,中外合作
C: 合资合作设备,鼓励项目
D: 外资设备物品,外资企业
A: 合资合作设备,中外合资
B: 合资合作设备,中外合作
C: 合资合作设备,鼓励项目
D: 外资设备物品,外资企业
举一反三
- 该批出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与“征免性质”两栏目分别填报为: A: 外资设备物品,鼓励项目 B: 一般贸易,中外合资 C: 合资合作设备,一般征税 D: 一般贸易,外资企业
- 该批出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与“征免性质”两栏目分别填报为: A: 一般贸易,一般征税 B: 一般贸易,中外合资 C: 合资合作设备,一般征税 D: 合资合作设备,中外合资
- 该批出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与“征免性质”两栏目应分别填报为()。 A: 一般贸易,一般征税 B: 合资合作设备,中外合资 C: 一般贸易,中外合资 D: 合资合作设备,一般征税
- 该批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栏目应填报为()。 A: 一般贸易 B: 合资合作设备 C: 外资设备物品 D: 特定减免税货物
- 生产设备进口时,其报关单“贸易方式”栏应填报为: A: 一般贸易 B: 合资合作设备 C: 外资设备物品 D: 加工贸易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