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受外币资本投资时,如合同约定汇率高于收到外币当日汇率,则外币资本按同约定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按接收到外币当日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举一反三
- 小企业向银行卖出外币时,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与兑出外币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的人民币之间的差额应计入()
- 小企业购入银行卖出的外币时,将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与收到外币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的人民币之间的差额计入银行存款。( )
- 在投资合同已约定有折算汇率的情况下,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收到外币资本投资时应采用的折算方法是 A: 收到的外币资产和实收资本均按合同约定汇率折算\n B: 收到的外币资产和实收资本均按收到当日的汇率折算\n C: 收到的外币资产按合同约定汇率折算,实收资本按收到当日的汇率折算\n D: 收到的外币资产按收到当日的汇率折算,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汇率折算
- 企业期末各外币账户的外币金额按期末市场汇率折合为人民币的金额与外币账户的人民币金额的差额,均应计入当期损益。( )
- 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在有合同约定汇率的情况下,有关资产和实收资本账户均应按合同约定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记账,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