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1933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还作出了“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等规定。成为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真正廉洁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