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数字相加或相减时,其和或差只能保留()位不定数字,即有效数字的保留位数,应以小数点后位数()的数字为标准,或以绝对误差()的那个数为标准。
举一反三
- 几个数字相加或相减时,其和或差的有效数字保留的位数,应以绝对误差最大的那个数为标准。()
- 根据有效数字的四则运算规则,几个数字相加或相减时,关于其和或差的有效数字保留位数,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其和或差的有效数字中只能保留一位不定数字 B: 其和或差有效数字的保留位数,应以小数点后位数最少的那个数字为依据. C: 其和或差有效数字的保留位数,应以绝对误差最大的那个数为依据 D: 其和或差有效数字的保留位数,应以绝对误差最小的那个数为依据
- 几个数相加或相减时,其和或差的有效数字应以小数点后位数最少的数据为依据
- 几个数字相乘或相除时,所得的积或商的有效数字的保留位数,应以相对误差最大的那一个数为标准。()
- 加减法的有效数字的保留,应以有效数字位数最少的那个数据为依据;乘除法的有效数字的保留,应以小数点后位数最少的那个数据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