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情节严重的,以敲诈勒索共同犯罪论处。
举一反三
-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A: 诽谤 B: 寻衅滋事 C: 敲诈勒索 D: 非法经营
- 明知他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经费、场地、技术、工具、食宿、接送等便利条件或者帮助的,以()论处。 A: 窝藏罪 B: 教唆犯罪 C: 共同犯罪
-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 A: 不构成犯罪 B: 构成一般侵权 C: 构成非法经营罪 D: 以共同犯罪论处
-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不构成犯罪 B: 构成一般侵权 C: 构成非法经营罪 D: 以共同犯罪论处
- 为索取债务()他人的,涉嫌非法拘禁罪。 A: 非法扣押、拘禁 B: 敲诈 C: 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