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5
    2016年,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试点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在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由同级人大产生,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试点地区的政权组织体系将由人大和一府两院演变为人大、一府、一委、两院。这表明:
    A: 我国从顶层设计层面完善监察体系,整合反腐败力量
    B: 适应国家职能的需要,我国将改变国家机构和政体形式
    C: 监察委员会作为试点地方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反腐败职权
    D: 国家反腐败职权将由纪律检查委员会移交给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