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秘书机构的特点。
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类机关,均普遍设置有秘书机构或秘书人员;秘书机构的名称及其职责趋向一致;各机关大多只设一个机构负责全部秘书事务,只有少数机关才分置几个秘书机构,主要是将起辅助决策作用的高级参谋顾问人员和负责机密或重要文书的高级文书工作人员分开;秘书机构的职权范围明确;秘书机构的级别名称比较混乱。
举一反三
内容
- 0
简述北洋政府高级秘书任用的条件。
- 1
简述北洋政府的法律特点。
- 2
北洋政府的立法活动的特点。
- 3
试述北洋政府时期的法律特点。
- 4
简述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