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以下哪项所得,费用扣除标准采用“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之规定( )。
A: 经营所得
B: 财产转让
C: 财产租赁
D: 偶然所得
A: 经营所得
B: 财产转让
C: 财产租赁
D: 偶然所得
举一反三
-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 500 B: 800 C: 1000 D: 2000
-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 偶然所得 B: 财产转让所得 C: 财产租赁所得 D: 利息所得
-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元。 A: A.500 B: B.600 C: C.700 D: D.800
- 下列不适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的有( )。 A: 财产转让所得 B: 财产租赁所得 C: 偶然所得 D: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