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价格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该商品已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承付手续,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2000元,甲公司应确认收入( )元。
A: 23400
B: 20000
C: 8000
D: 15400
A: 23400
B: 20000
C: 8000
D: 15400
举一反三
- 甲公司在2019年12月12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的成本为60,000元。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则甲企业应确认的收入额为()元。
- 4.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价格20...234 B.200 C.80 D.154
- 甲公司在2018年12月12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6,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的成本为60,000元。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则甲企业应确认的收入额为( )。 A: 100,000 B: 116,000 C: 60,000 D: 40,000
-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甲公司收到了乙公司的货款1170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75000元,甲公司应确认收入()元。 A: 117000 B: 100000 C: 75000 D: 92000
- 1. 向甲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