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纳税人外购已交纳消费税的产品连续生产应纳消费税的产品,允许扣除已纳原料已纳的消费税,但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税和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 内容

    • 0

      按现行消费税法的规定,纳税人的以下()业务处理是不正确的 A: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酒精生产粮食白酒,可以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B: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可以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C: 委托加工烟丝应当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组价计算中,发出烟叶的成本计算中应当包含烟叶税 D: 自产小汽车用于改装特种车辆的,可以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 1

      外购已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计征消费税时可全部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 2

      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计征消费税时可全部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 3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 )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_

    • 4

      外购的已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在计征消费税时,本期生产耗用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额准予扣除。酒类产品、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和涂料已纳的消费税税额不允许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