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干预是经济法最本质的属性。即国家干预强调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全面介入。()
举一反三
- 下列对国家干预的理解正确的是 A: 国家干预是国家的一种经济职能 B: 国家干预与经济自由相冲突 C: 国家干预可以不尊重市场规律 D: 国家干预可以介入社会各个领域
- 经济法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干预、管理和调控的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即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微观协调过程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
- 经济法分为传统经济法和现代经济法,分别产生于()和(),传统经济法体现了国家对经济的全面干预,而现代经济法则呈现了国家对经济适度干预的发展趋向。
- 需要国家干预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 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 B: 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C: 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 D: 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 经济法是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适度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