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把法律规则归结为()
A: 一般规则与特殊规则的结合
B: 动态规则与静态规则的结合
C: 第一性规则与第二性规则的结合
D: 基本规则与宪法规则的结合
A: 一般规则与特殊规则的结合
B: 动态规则与静态规则的结合
C: 第一性规则与第二性规则的结合
D: 基本规则与宪法规则的结合
举一反三
- 哈特把法律规则分为()与第二性规则。
- 根据行为模式内容的不同,法律规则可分为()。 A: 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 B: 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C: 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与准用性规则 D: 权利性规则、命令性规则与禁止性规则
- 按照法律规则为主体规定行为模式的不同方式,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 A: 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B: 确定性规则和相对确定性规则 C: 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D: 确认性(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
- 以作出特定行为以前是否有调整规则为区别标准,可以将法律规则划分为()。 A: 调控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 B: 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C: 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 D: 确定性规则与非确定性规则
- 哈特认为,消除法律规则静态性的规则是改变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