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6
    中国大学MOOC: 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愿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但甲公司随即发现报价出错,故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快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