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6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销售货物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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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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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的方式销售货物,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实际收到贷款的当天。

    • 2

      应税消费品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

    • 3

      消费税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

    • 4

      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签订了书面合同的,其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