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6
    A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400 000元,2017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为50000元,2019年2月5日经董事会批准按以下分配方案分配: (1)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 (3)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现金股利100 000元; (4)分配股票股利100 000元。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2019年5月1日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要求: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情况,编制相关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