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为准
A: 公证遗嘱
B: 最后遗嘱
C: 自书遗嘱
D: 首份遗嘱
A: 公证遗嘱
B: 最后遗嘱
C: 自书遗嘱
D: 首份遗嘱
举一反三
- 遗嘱人先后立有数份遗嘱,内容有抵触的,以()为准。 A: 最后所立的自书遗嘱 B: 录音遗嘱 C: 公证遗嘱 D: 内容最相近的数份遗嘱
-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为准。 A: 最后的遗嘱 B: 公正遗嘱 C: 自书遗嘱 D: 打印遗嘱
-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A: 自书 B: 代书 C: 录音、口头遗嘱 D: 公证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则()。 A: 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无论遗嘱类型 B: 以最后所立的自书遗嘱为准 C: 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D: 以最先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 没有公证遗嘱的数份遗嘱中,如果内容相抵触的,以( )。 A: 自书遗嘱为准 B: 代书遗嘱为准 C: 录音遗嘱为准 D: 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