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法院如何处理?
举一反三
-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8、姚某(男,22周岁)为达到与郭某(女,19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郭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郭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 对郭某的请求应予支持 B: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C: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 婚姻关系有效,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应如何处理?( ) A: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 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并予以解除 D: 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以行使撤销权
- 中国大学MOOC: 8、姚某(男,22周岁)为达到与郭某(女,19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郭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郭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 甲男(23岁)为达到与乙女(19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请问:以下处理意见有哪些不正确?() A: A应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 B应由法院宣告撤销该婚姻 C: C应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告该婚姻无效 D: D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