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新设兼并,是指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家公司因吸收(兼并)了其他公司而继续存在,而且保持原有公司名称,用公式表示就是:A+B=A(或B)。
举一反三
- 所谓(),是指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家公司因吸收(兼并)了其他公司而继续存在,而且保持原有公司名称,用公式表示就是:A+B=A(或B)。 A: 吸收兼并 B: 新设兼并 C: 跨国兼并 D: 战略兼并
- 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成为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这称为() A: 收购 B: 合并 C: 兼并 D: 重组
- 甲乙两家公司合并,合并后甲乙两家公司解散,成立一家新的丙公司,这种合并属于()。 A: 吸收合并 B: 新设合并 C: 横向并购 D: 混合并购
- ()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A: A、并购 B: B、兼并 C: C、合并 D: D、整合
- 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或公司合并成一家企业,分吸收合并、新设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