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4
    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合伙人,乙丙反对,丁戊同意,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没有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庚可以入伙,因甲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
    B: 庚可以入伙,因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 庚不得入伙,因为丁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表决权,而反对庚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占全体普通合伙人的2/3
    D: 庚不得入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