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明朝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的法律规定
《大明律》中专设“奸党”条,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行法律,听从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等都构成奸党罪,要受到严厉惩治:本人处死,妻子为奴,财产入官。同时,还严禁内外官交结,《大明律》规定,“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漏泄事情,夤缘作弊,而附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安置”。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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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为“防臣下揽权专擅,交结党援”而增设的一项新罪名是() A: 阿党罪 B: 左官罪 C: 腹诽罪 D: 奸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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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章为“防臣下揽权专报,交结党援”而增设的一项新罪名是() A: 阿党罪 B: 左官罪 C: 腹诽罪 D: 奸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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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为“防臣下揽权专擅,交结党援”而增设的一项新罪名是( )2017年法硕单选19 A: 阿党罪 B: 左官罪 C: 腹诽罪 D: 奸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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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明代处罚臣下相互勾结的罪名的是______。 A: 结党罪 B: 奸党罪 C: 廷杖 D: 谋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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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法律规定,诸侯国的官吏与诸侯王结党,知其犯罪不举奏构成( )。 A: 出界罪 B: 阿党附益罪 C: 非正罪 D: 左官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