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数量的计算应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
举一反三
- 现行计量规范明确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其工程量是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来计算。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明确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其实质是以形成( )为准,并以完成后的( )来计算。 A: 工程实体,净值 B: 项目利润,净值 C: 工程量,预算值 D: 有效工作,决算值
- 关于工程数量的计算其说法不正确的是() A: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 B: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应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 C: 投标报价时,不应再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消耗定额已含) D: 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所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应以()计算 A: 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净值 B: 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施工时的全部工程数量 C: 招标时的图纸工程量为准,并以施工时的全部工程数量 D: 施工单位的施工工程量为准
- 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实质是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来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