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动站风的观测记录缺测,用其它测风仪器观测记录代替时,风向须将其方位转换为(),小数();若风速≤0.2m/s时,风速(),风向记()。当人工站风向风速缺测,用自动站记录代替时,风向()。
举一反三
- 观测编报输入规定中,若人工站观测风向缺测,用自动站记录代替时,可直接输入(),若为自动站风向记录缺测,用人工站观测风向代替时,可直接输入()。
- 风速记录缺测但有风向时,则风向亦按缺测处理。
- 当测风仪器故障而目测风向风速时,按()方位估计、记录风向,按()估计风力,并记录相应风速的()。
- 当自记风速的记录正常,自记风向的划线有缺测,风向用()代替,该代替的风向所对应的风速应()。
- 自动观测定时数据有缺测时,基准站用()代替;其他站一般时次不进行补测,仅在02、08、14、20时4个定时和规定编发气象观测报告的时次,气压、气温、湿度、风向、风速、降水记录缺测时,用现有人工观测仪器或通风干湿表、轻便风向风速表等在正点后10分钟内进行补测;超过10分钟时不进行补测,该时数据按缺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