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6
    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 2月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110万元、增值税税款 14.3万元,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高档香水,支付不含税加工费 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同类高档香水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156万元,当月加工完毕,甲企业收回全部高档香水,乙企业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企业将收回高档香水的 80用于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剩余 20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价税合计金额 37.12万元。甲企业当月销售其他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300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 15%,则下列关于以上业务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23.4万元
    B: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24.71万元
    C: 甲企业 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 49.93万元
    D: 甲企业 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 26.53万元
  • 举一反三